一、投标须知
1、招标项目名称:扬州商城商户装修施工单位招标
2、招标内容:商户装修
3、施工地点:扬州商城指定地点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 3月29 日领取招标件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
6、报价文件送至地点:扬州商城办公室
7、报价有效期: 6天
8、报价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被选用投标方,并及时通知其他未被选用的投标方。
9、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标单位另行通知。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提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密封好交至开标现场,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备案结束后返还。
二、招标方式及原则
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3、招标单位提供施工详图及效果图,由投标编制预算参与投标。
4、本次招标拟选中10家装修施工单位,按评标得分高低排序。
5、在商城商户装修施工中存在装修不良记录和曾经被商城处罚过得装修施工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能证明企业水平的简介等。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工程三级以上的资质。
四、中标单位须遵守的市场规定及要求
1、中标装修施工单位中标后需向商城缴纳3万元装修保证金.
2、中标装修施工单位在与商城商户装修时,装修价格要确保与市场同步,或低于市场价格。
3、中标装修施工单位在商城内与商户装修施工时,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如有违反则扣除装修保证金。
4、中标装修施工单位在商城内与商户装修施工时,必须服从商城装
修各项管理规定(附件1《商铺装修技术规范》,对于不服从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商城有权将装修施工队伍清退出场,并没收装修保证金。
5、装修施工单位在商城内与商户装修施工时,施工人员的安全由施工方承担,一切由装修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方在送交投标书时,要在投标书中明确对招标文件的认可,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送交给招标方,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分别密封。
2、投标单位委托人应有身份证明文件
3、如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或有其它需明确的问题,可单独列项说明。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投标方准备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简介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三级及三级以上)及特殊工种证书
4、装修施工期间的服务承诺
5、投标单位按商城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效果图,在遵守商城各项管理规定前提下作出合理报价及施工方案,施工工期20天。
(以上提供资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评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
序号 |
内容 |
得分 |
备注 |
1 |
企业资质、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特殊工种证书、服务承诺及业绩(10分) |
a、营业执照及简介得2分B、企业资质及特殊工种证书得4分c、服务承诺(同意装修过程中遵守商城装修技术规范)得4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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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分(30) |
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以加权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预算中去除一个最高价、去除一个最低价后的剩余预算价的加权平均价为基准价),a、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b、投标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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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方案(60分) |
当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情况不符,或违反商城相关管理规定,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该施工组织设计也将被视为不可行。按以下项目及分值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施工总体部署10分;
[2]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8分;
[3]主要施工方法10分;
[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满足商城装修技术规范20分;
[5]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4分;
[6] 施工平面布置图4分;
[7]为完成本招标工程需制定的其它措施或方案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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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委由扬州商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 组成。
附件1:商铺装修技术规范
商铺装修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电气
一、材料选择要求
1、所有电气材料必须标有国家3C认证的标志。
2、配电线路敷设应采用KBG管及相关金属配件。
3、配线: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电线为铜芯无卤低烟绝缘阻燃电线,型号为WDZ-BYJ,根据额定负荷配相应导线,但最小截面积不可小于2.5㎜2的电线。
4、配电箱:装修商户配电箱必须全部采用指定国标PZ-30电箱,建议使用品牌(鸿雁、德力西),其它品牌电箱指标不得低于上述品牌。
5、所有灯具必须采用3C认证的合格成套产品,各类灯具安装在可燃物上必须满垫石膏板。
二、安装施工规范要求。
1、电箱安装要求:
①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未做防火隔热处理的可燃物上,离消防设施2米以上,配电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5米。电箱不准装在仓库或隔断内。
②开关:电箱内总开关漏电保护器为双极或四极(根据额定电流配置断路器)。分回路根据负荷大小,配置相应电流的单相双极空开。不得使用墙面面板开关、拉线开关、遥控器开关(灯具市场除外)。
③所有电管与电箱的联接一律用开孔器开孔,用锁扣相联,严禁撕开电箱安装,使用金属锁母扣接头,所有电箱进出线电管必须采用内牙锁扣连接。每只电箱的控制负荷不大于6KW,超过6KW的可申请2只或更多电表。
2、扣接式电管安装要求(KBG)
①KBG管壁厚必须达到1.0㎜以上标准。
②电管敷设要求横平竖直、美观整齐,不可零乱布放。吊顶内的电管必须用铁皮卡固定在吊筋上,不得直接放在石膏板上,更不得固定在商场风管、桥架、消防喷淋管等商场公共设施上。
③为保证KBG电管运行安全管与管、盒(箱)、弯头和束节之间必须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线为截面不小于2.5㎜2多股软铜线。
3、管内穿线安装要求:
①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管内。每一个回路都应有中性线,不可多回路共用一个中性线;每个回路都应有接地线。
②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③排线长度超过60㎝的电线一律采用铁管,小于60㎝的电线可采用金属软管,一律不可使用黄蜡管(黄蜡管只能做铁管 、灯具护口用)。
④管径¢20㎜2以内的铁管不超过5根电线,主电源线必须穿¢32㎜2以上铁管。
⑤商户装修后弱电线排放必须穿铁管,严禁强弱电线路同穿一根铁管,弱电的出线需装固定面板。
4、接线安装要求
①电箱内跳线应为4㎜2以 上,电箱内电线不允许有接头,相零线分色清楚,相线为红线、绿线、黄线,零线为蓝色,接地线为双色线,电箱内排线整齐,使用扎带扎紧。
②接地线必须先接端子排、再接箱体,电箱接地排上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
③导线接头处应接在金属接线盒内,不得超过三根导线,导线接头用阻燃TH(m)压接帽,不得使用胶布。所有电线不可外露。
5、灯具安装要求:
①各类灯具安装在可燃物上必须满垫石膏板,灯具要与可燃物及消防喷淋头保持不小于0.6米的安全距离。60W以上大功率灯泡必须用瓷质灯座.
②LED灯具必须是阻燃型及成套产品方可安装。
③LED软光带必须采用低压电源,并且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严禁使用220V电源灯带。
④单头牛眼灯、射灯一律不允许安装在可燃物上。每个回路灯头(含轨道射灯)不超过25个,且每个回路电流应小于10A。轨道灯必须执行1米安装2个,1.5米安装3个,2米安装4个的标准,每回路最多只能安装25只(LED灯除外)。
⑤每一回路金囟灯不超过6个灯头。
⑥T4、T5灯连接不超过6支(LED灯除外)。
⑦所有灯具都必须带有接地线。
6、灯箱安装要求:
①灯箱采用木工板时,必须用阻燃木工板,并刷防火涂料三遍。
②灯具安装应用石膏板垫底隔热处理。
③所有灯箱必须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所有灯具为成套的灯具,不可采用拼装灯具。
④各类电源线均须穿铁管保护,电线接头必须在灯具或接线盒内。
⑤灯箱必须经商城电工验收合格并拍照存档后才可以封闭,否则验收视为不合格。
⑥灯箱如采用LED光源,则按照发光字安装要求执行。
7、发光字安全要求:
①发光字内禁止用订书针固定电线线路。
②发光字采用的发光芯片和稳压电源,须提供与实际产品型号相符合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
③发光字采用的发光芯片须先固定在金属板上,然后再与其他不燃材料固定,并有可靠接地,以提高散热性、安全性。
④放置稳压电源的地方,须留有可供检查的检修孔。
⑤发光字安装完毕后,商户禁止在表面覆盖各类广告、促销宣传板,要保证发光字的通风散热。
8、插座的安装:
①所有插座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②所有插座都必须用双色接地线,且遵循“左零右火上接地”原则。
③所有地面插座必须使用国标专用地面插座。插座线路不允许与灯线路连接,每一插座回路不允许超过6只插座。
④仓库、隔断内严禁安装插座。
9、商户内电源转接盒下方必须预留60㎝×60㎝检修孔,方便工作人员维修、操作。
第二部分 暖通
1、为保证中央空调效果,所有商铺需安装封闭式吊顶,吊顶不得阻挡空调球型送风口。
2、商城配套的空调送风口、回风口未经审批,不得私自拆除、变动。
3、商铺顶部如有空调平台,须在空调平台最方便操作的部位下方留有60cm×60cm的空调检修口。电源转接盒下方必须预留60㎝×60㎝检修孔。
4、商铺装修时,与相邻商铺之间的隔断需安装消防排烟口,不可阻挡消防排烟风口。
5、商铺装潢有分隔断时,需自行安装空调管道,建议采用φ110PVC管,同时与商城配套的空调球型送风口部位无缝对接,引到商铺内各个隔断内。
第三部分 吊顶
1、吊顶不得固定在商城顶部原有的各种管路、设备上。
2、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面层,主龙骨使用国家标准D60规格轻钢龙骨,吊筋采用国家标准φ8mm以上。
3、轻钢龙骨安装应采用自攻螺丝或吊挂件等柔性连接,不得采用电焊等刚性连接;必须用金属吊杆支撑,不得使用铁丝、木棍等作支撑物;吊杆及节点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吊杆间距应控制在1米内,在风口孔及人检修孔周围应用附加龙骨加固。
4、检修孔尺寸不小于60cm×60cm,如需烟感探头移位,请与安全保障部联系。
第四部分 地面
1、如果非经营特殊需要,商铺原则上均应铺装瓷砖、石材或地板,禁止采用满铺地板胶、纯毛/化纤地毯等材料。
2、铺装地材时需在原有地面上加铺塑料膜,不得破坏原有地面面层并与伸缩缝装置完好对接,不得损坏。
3、地面应与公共区域的水平高度保持一致,衔接处不得有缝隙,且必须用不锈钢条填实或铝合,金压条扣住。
4、在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需向安全保障部特别申请,按隐蔽工程处理。
5、商城为保证整体商业品质形象,保留要求商家更换严重磨损、破损、起翘变形的地材的权利。
第五部分 涂料
1、涂料须使用水性乳胶漆和净味漆,施工以不流淌、不显刷痕为宜,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
2、严禁出现起皮、掉粉、脱皮、开裂、反锈和斑迹。
3、木材面涂料施工,应根据防火规范要求,涂刷防火涂料。
4、涂料施工时,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
第六部分 玻璃
1、商铺玻璃隔断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有框架玻璃小于0.5m2且玻璃两面有保护设施或玻璃厚度不大于10mm的可用半钢化玻璃。
2、玻璃必须平整、磨角、倒边、无裂痕,不松动。
3、商铺玻璃朝向内走道的立面须保持通透,不得喷涂、贴膜。
4、玻璃就位后,应将玻璃置于槽中央,内外间隙不得大于2mm。
5、玻璃用螺栓或挂钩固定时,应用橡皮或软物衬垫。
6、如安装玻璃门,一律向商铺内开启。
第七部分 消防
1、商户在装修场地施工,必须配置灭火器材;施工场地禁止吸烟;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清空。
2、对场地中的消防设施严禁私自移动、改动、遮挡。原有吊顶高度不作任何变动。
3、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对于有防火卷帘门的摊位装修商户不得将防火卷帘门的正下方地面抬高和降低;喷淋头、烟感、感温探测器、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出风口等必须确保在吊顶下方;其中喷淋头四周50公分范围内,感烟、感温探测器四周30公分范围内、消防广播四周10公分范围内严禁安装灯具和悬挂物品,防火卷帘门在其两侧轨道的上方吊顶部位,必须各预留一个60公分*60公分的检查检修孔,吊顶靠近卷帘门处的边缘与防火卷帘门之间有不小于10公分的间隙;消火栓、手报、防火卷帘门开关不得被遮挡,影响使用,场地内室内消火栓前必须留有长1米×宽1米的空地,且有直达此处畅通通道;挡烟垂壁不得拆除。
4、商户在装修过程中严禁动火作业,如果一定需要动火,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安保部办理相关动火许可证手续,签字同意后,在商场非营业时间段进行动火作业(气割作业严格禁止)。
5、地下市场装修用材:
(1)商户摊位的地面装修使用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
(2)吊顶用材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吊顶严禁固定在消防水管、桥架等各种管路、公共设备上。
(3)商户装修摊位的隔断(到顶)装修使用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
(4)商户摊位的展柜、货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所用的其它装饰物品要经过阻燃处理。
6、地上市场装修用材:
(1)商户摊位的地面装修使用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吊顶用材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的环保材料,吊顶严禁固定在消防水管、桥架等各种管路、公共设备上。
(3)商户装修摊位的隔断、展柜、货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所用的其它装饰物品要经过阻燃处理。
7、商户装修造型需要使用的木质材料必须涂刷三遍饰面型防火涂料,每次涂刷必须干燥后再进行下一遍涂刷;每次涂刷有专人监督、检查、记录,所有隐蔽处的施工,在封闭前一定要进行验收、签字、记录。
8、装修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如确需使用,必须事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另外①在装修报告中说明使用地方,②使用前只能少量购买即买即用,③市场集中存放,由市场监视使用,使用后即收回集中保管。
9、施工商户在运输材料和货物时,要保持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必须从指定的通道、货梯进出,所有材料货物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域,形成安全隐患。
第八部分 商铺装潢拆除规定
一、拆除施工组织
(一)施工前的准备
1、拆除施工方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项目负责人应遵照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拆除施工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须到商城管理部门缴纳装修保证金。
3、拆除施工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须会同商城管理部门人员,对拆除现场深入实地,认真进行勘察,摸清现场的强弱电、给排水等机电专业设备的布设情况,需要保护的合理加以保护。
4、开工前,项目负责人须检查拆除区域内水、电、暖通、通讯等各类管线设施的切断、移位、保护工作,确认电源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5、开工前,项目负责人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为拆除作业人员准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二)接受商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1、诚恳、虚心接受商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2、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施工。
3、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进行有序拆除施工,切实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同时并举贯彻落实于施工全过程。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野蛮、违规施工现象,商城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劝阻,直至强令停止作业;如发生建筑物结构、设备设施遭到破坏,可对施工方进行处罚,处罚金从拆除保证金中扣除。
二、施工方案及措施
(一)方案的确定
项目负责人根据拆除现场的勘察结果,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报备商城管理部门。
(二)施工措施
1、做好拆除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2、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3、进行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5、一般情况下,当天拆除垃圾在当天营业时间内清运完,尽可能不要给现场留有物品,更不能在拆除现场以外的地方存放,所有块装及散装物品均须装袋进行外运。
6、拆除垃圾清运,做到轻卸轻装,制止粗鲁和不文明的施工行为,垃圾装车不易过高,防止运输途中撒落;垃圾运输途中要有两人同行,一人负责观察,防止碰撞到人和物。
7、拆除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拆除工具采用性能好、噪音低、振动小的机具及设备。
8、不破坏任何主体结构及其他保留物,拆除人员在施工时,禁止大声喧哗。
三、拆除方法
(一)施工顺序
拆除施工按照从上往下顺次拆除。拆除包括外墙装饰及室内装饰顶棚、地面、墙面拆除,此部分拆除必须保护原有结构安全,因而必须进行保护性拆除。对装饰装修拆除的施工顺序为:先拆除顶棚吊顶或涂饰层、再拆除墙柱装饰面层、最后拆除楼地面面层。
(二)主要施工方法
1、吊顶拆除
①深入了解原装饰吊顶施工工艺,准备好拆除用的各类电动及手动机具。在所需拆除部位搭设钢管简易活动架平台,活动架上部满铺脚手板作为人工作业平台。
②吊顶拆除顺序为先拆除吊顶饰面板,然后拆除次龙骨、主龙骨,最后拆除金属吊杆。石膏板吊顶拆除,要按顺序一块一块拆掉,工人站在移动脚手架上先将石膏板逐块拆下码放整齐,再将吊件用手动压力钳将吊件剪断,也分别打成捆,待运。拆除吊顶时吊杆等物品要根据商城要求进行保留或者拆除。施工时要注意轻拿轻放,要尽可能做到对地面的保护。
2、墙面拆除
①采用錾子、手锤、撬棍、电铲等小型工具对墙面瓷砖、石材、装饰物进行人工拆除,使用手锤呈竖直方向对墙面面层进行拆除,严禁与墙体呈垂直角度拆除,以免损坏原结构墙体。禁止采用风镐等施工机械,严禁采用淘掘或推到的方法。
②石膏板隔墙。 将石膏板用撬棍撬开(尽可能的拆成半张大小、便于搬运)码放整齐待运,再用手动压力钳和撬棍将轻钢龙骨拆掉并分别打成捆待运(龙骨长度不宜超过2米,方便搬运)。
3、地面装修层拆除
在室内隔墙及附属全部拆除干净后,组织人工用手锤、电铲呈水平方向对地面进行拆除,工具不得呈垂直角度施工,以免伤及建筑主体。地面拆除时由远处向门口处进行,依次将地面面砖及装修层剔除。地面拆除严禁采用大锤,可以用风镐进行剔除或人工剔凿,以免砸坏地面结构。
四、拆除结束
拆除施工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商城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归还拆除保证金。
五、安全责任
项目负责人对拆除工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落实防尘及环保环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第九部分 其他规定
一、商户装璜施工单位资质审核要求:
(1)装潢施工单位如选择扬州地区以外的单位,则申请装潢的商户须另写安全承诺书。
(2)装潢施工单位须提供以下资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资质等级:装璜叁级以上;④注册资本:50万以上;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装修使用的防火涂料、不燃材料、难燃材料使用前必须提供专门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合格证;装修中所有使用到的板材环保等级必须达到E1级以上。
三、装潢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对商城公共设施的保护,由装潢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和公共设施损坏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失,由装潢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附件2:商户装修申报及验收表
楼层: 日期:
编号:
商户装修基本信息(商户所属部门填写) |
商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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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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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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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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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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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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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工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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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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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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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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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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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用电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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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现场安全责任人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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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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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装 修 材 料 申 报(装修商户填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数量 |
其他 |
电
工
材
料 |
无卤低烟阻燃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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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KBG)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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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开关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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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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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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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潢
材
料 |
龙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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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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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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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外立面装修要求(商户所属部门填写) |
门头装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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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立面装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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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暖通设施装修规范要求
(装修前由安全保障部填写,商户签字确认) |
消
防
设
施
|
消防设施种类 |
数量 |
规范要求 |
消防防烟分区
防排烟风口 |
|
商铺内设置隔断,要保证该区域发生火灾时,烟气能流通顺畅,不被堵塞。 |
报警探头 |
|
感烟、感温探测器安装于吊顶下方,四周30公分范围内严禁安装灯具和悬挂物品。 |
手报按钮 |
|
手报按钮不得被遮挡,影响使用。 |
挡烟垂壁 |
|
挡烟垂壁不得被遮挡、破坏,影响其功能使用。 |
消火栓 |
|
室内消火栓前必须留有长1米×宽1米的空地,且有直达此处畅通通道;开关不得被遮挡,影响使用。 |
防火卷帘门
轨道及开关 |
|
防火卷帘门开关不得被遮挡,影响使用;卷帘门正下方地面不得抬高和降低;两侧轨道上方吊顶部位须各预留一个60公分×60公分的检修孔,吊顶靠近卷帘门处的边缘与卷帘门之间留有不小于10公分的间隙。 |
喷淋头 |
|
喷淋头安装于吊顶下方,四周50公分范围内严禁安装灯具和悬挂物品。 |
消防广播 |
|
消防广播安装于吊顶下方,四周10公分范围内严禁安装灯具和悬挂物品。 |
其他设施 |
|
备注 |
|
暖
通
设
施 |
暖通设施种类 |
数量 |
规范要求 |
空调出风口 |
|
1.现有空调出风口不得自行损坏、拆除、改装、遮挡。如违反规定,影响空调效果,自行负责;
2.商铺装潢需自行安装空调管道,采用φ110PVC管与商城配套的空调球型送风口部位无缝对接。 |
防排烟口 |
|
防排烟口不得损坏、拆除、改装、遮挡。 |
空调平台 |
|
现场按要求预留60公分×60公分检修孔。 |
回风口 |
|
回风口不得损坏、拆除、改装、遮挡。 |
检修孔(含空调平台、电源接线盒) |
|
检修孔按照商城要求及现场实际预留,下方不得摆放物品,尺寸为60公分×60公分。 |
说明:如果未按上述要求施工,将会影响空调效果和通风质量。 |
备注 |
|
商户签字确认: |
申
报
资
料 |
电气原理图 |
(请附于此表后)(商户提供) |
灯位排布图 |
(请附于此表后)(商户提供) |
装修平面图 |
(请附于此表后)(商户提供) |
消防设施分布图 |
(请附于此表后)(安全保障部提供) |
申
报
结
论 |
审核人员: 审核日期: |
装修现场巡查 |
(装修现场巡查表及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现场,待装修结束后与此表一同归档) |
隐蔽工程封闭前的验收情况
(商户所属部门、安全保障部签字) |
隐蔽
工程
验收
结论 |
1、顶部电管、电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2、暖通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3、顶部用材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处理 |
4、灯箱是否按规范要求制作安装 |
5、发光字是否按规范要求制作安装 |
参加验收人员: 验收日期: |
装修竣工验收(经商城验收合格签字后商户通电营业) |
竣
工
验
收
结
论 |
1、实测电流 |
2、电安验收 |
3、发光字验收 |
4、消防验收 |
5、暖通及其他设备设施验收 |
6、门头外立面验收 |
7、装修用材防火处理验收 |
8、装修所用材料的各项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是否齐全 |
商户(签名): 装修安装电工(签名)
现场跟踪电工(签名) 商户所属部门(签名)
安全保障部(签名)
验收日期:
注:竣工验收人员签名须与现场施工、跟踪人员一致,保证责任落实到位。 |
|
申报意见 |
|
验收意见 |
商
户
所
属
部
门 |
年 月 日 |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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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保
障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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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商户装修必须按商城规定执行,否则损失由商户自行负责。
2、本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安全保障部存档;原件装修过程中商户按表中申报内容进行装修,
待装修验收后交商户所属部门存档。
3、装修使用的防火材料要附材料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阻燃性面板还需留装修小样。
4、装修场地施工,必须配置灭火器材;施工场地禁止吸烟;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清空。
5、装修场地中的消防设施严禁私自移动、改动、遮挡、破坏。如需变动,必须事先申报得到批准
后,由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变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商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