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商城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商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扬州商城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106号。
3、招标范围:扬州商城屋面防水改造1项,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包含铲除,清理,除杂;做3mm厚SBS弹性体改性沥青卷材防水,聚酯胎Ⅱ型(-15°C);垃圾外运等内容。
4、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保证5年以内不得渗漏。
6、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第二年无质量问题付审计价款的40%,第三年无质量问题付审计价款的30%,第四年无质量问题付审计价款的20%,第五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0、工程审计时,根据实际所做面积,超过15000平方米,不增加费用;少于15000平方米,按实调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东方红东路77号润园商业广场3楼)。
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标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现场报名资料提供完整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0月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东方红东路77号润园商业广场3楼)
六、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2、投标人自行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协助配合。因施工中发生的矛盾协调、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6、本公告在扬州商城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8158454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东方红东路77号润园商业广场3楼
联系人:睢女士
联系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扬州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