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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商城荣获“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3日 阅读次数:233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1023日上午,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在扬州迎宾馆隆重召开。为弘扬先进,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扬州市消费者协会表彰了35个单位和26名同志。扬州商城荣获“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徐建军同志荣获“3·15事业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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