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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商城被授予“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奖牌
发布时间:2008年3月29日 阅读次数:195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8328日下午,扬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在市政府隆重召开,王玉新副市长、市工商局何月林局长、市委宣传部王晓庆副部长等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各创建活动参与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王晓庆副部长宣读了省创建办关于表彰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省、市创建办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发了奖牌。扬州商城被表彰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总经理张旭明同志上台接受了颁奖。

2007年省政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来,扬州商城抓住活动契机,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提升市场档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围绕一个主题:广泛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唱响两个口号:诚实信用、规范自律。实现三个标准: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发生商业欺诈行为,不违背售后服务承诺。

在创建工作中,商城各部门、各分市场全面贯彻张旭明总经理的要求,上下高度重视,努力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诚信、以诚信促繁荣,有效提高了商城文明诚信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的创建成效。

商城人决心以这次获得“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奖牌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扎实工作,将放心消费创建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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