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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商场明码标价推进现场会在扬州商城召开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7日 阅读次数:199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8826日,市物价局副局长邹圣俊带队,组织广陵区、邗江区、维扬区物价分管局长、检查所长,市检查分局及市场检查科,新城物价办公室、市场物价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市区各大商场相关负责人来扬州商城召开“市区商场明码标价推进现场会”。扬州商城总经理张旭明、副总经理王余堂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陪同接待。

此次会议是市物价局为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巩固“放心消费”创建成果,推进扬州市区各大商城规范明码标价,打造价格诚信品牌,树立明码标价示范单位而决定召开的。之所以定扬州商城为明码标价工作的试点单位并在此召开现场会,是因为商城是“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明码标价有较好的基础。并且从6月份起,商城在物价部门的指导下,经过3个月的努力整治,明码标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内的商品明码标价率达到98%以上。物价部门希望以点带面,推动市区各大商城明码标价工作的开展。

与会人员在商城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首先参观并检查了商城市场明码标价的情况,然后市物价局组织他们在商城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商城总经理张旭明介绍了明码标价工作经验。新城办曹主任汇报了商城明码标价专项整治的情况。市物价局副局长邹圣俊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对于明码标价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依法经营的需要、社会诚信体制的需要、放心消费创建的需要、物价部门作风能力建设的需要,更是商场提升品牌、树立品牌的需要。各部门、各商场要加大宣传,做好服务,加强指导和督察,将明码标价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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