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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好保安拾巨金不昧
发布时间:2006年1月19日 阅读次数:286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6年元月15日上午,一顾客来商城购物,将摩托车停在南门停车场,车钥匙挂在车上未拿,人便离开了。综合市场保安组队长孔斌及三名保安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第一发现人王志春当机立断,将车推至商城110报警处,众人打开行李箱后发现一只包,包内有现金近27000元及一些相关物品。作为一名每月只有550元工资的短期工,当扬州电视台《关注》及《今日生活》记者问王志春有没有想过要拿这一笔钱时,他说:“不是自己苦来的,一分都不要”。朴实的话语反映了一个人的品德,也反映了商城保安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态度。

像这类拾金不昧的事在商城不胜枚举,每年都会发生许多,2005年,商城归还未锁电动车12辆、踏板车5辆、现金和各类卡、证若干,为顾客挽回损失30多万元,受到公安机关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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