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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商城党总支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8日 阅读次数:1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扬州商城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江希琪主持。

学习会上,党总支委员们认真学习了《规定》的意义、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有主体责任,这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为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担当,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江书记就学习好贯彻好《规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管党治党坚定性。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党员要坚持以上率下,严以律已,当好表率,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勇于担当负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立足经营稳定和建设发展,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注重工作程序规范化,尤其在西侧建设、资金管理中要进一步强化管控意识,为切实推动党建工作、纪检工作与商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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