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做好代征税款工作,10年4月8日下午扬州市国税开发区分局、扬州市地税开发区分局和扬州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在商城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开发区国税、地税分局委托扬州商城征收个体税收签字仪式”。
扬州市国税开发区分局局长陈国华、副局长陈建刚、管理四科科长王二山,扬州市地税开发区分局局长仲崇文、副局长明宏、管理四科科长袁安庆,扬州商城集团总经理张旭明、副总经理王余堂、财务总监钟红、市场部副主任徐巧玲等参加了签字仪式。仪式上扬州商城集团总经理张旭明分别与扬州市国税开发区分局局长陈国华,扬州市地税开发区分局局长仲崇文签署了《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扬州商城集团作为国有市场长期以来积极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工作,及时有效的向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征收应缴税款,获得税务部门的广泛好评。此次扬州商城被委托为代征税款义务人后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做好代征税款工作,保障国家税收收入。